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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账户关于人社部、最高法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典型案例的学习思考

2023年8月25日

云账户关于人社部、最高法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典型案例的学习思考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重要部署,2023年5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第三批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聚焦新就业形态领域,以案释法引导裁判实践,为准确判定平台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用工关系,完善市场主体风控体系提供重要参考。
云账户关于人社部、最高法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典型案例的学习思考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联合发布第三批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的通知》
(图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

随着数字经济、平台企业的蓬勃发展,新就业形态体现了大体量的就业承载能力,与传统用工领域相比,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通过网络平台实现就业,他们工作地点分散、时间自由、内容碎片,用工形态、用工模式更加多元,影响用工关系认定的外在因素更加复杂,进而对法律实践中用工关系认定带来新挑战。对此,案例覆盖平台经济主要行业类型和常见用工方式,落实《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6号),坚持“事实优先”的劳动关系认定原则,根据用工事实认定企业和劳动者的关系。本文聚焦网约配送行业2个相关案例,对比分析案例中的个性化及共性问题,深入理解判决的法理底层逻辑。

当前,网约配送员已经成为大众最为熟悉的社会群体,他们风里来雨里去,为我们配送美好生活的点点滴滴。同时,他们与平台之间的用工关系也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

典型案例中案例2,徐某在某科技公司餐饮外卖平台上注册成为网约配送员,并在线订立《网约配送协议》。期间,某科技公司平台向非特定配送员发送订单信息,未对徐某上线接单时间和接单量作任何要求,同时制定统一的配送服务规则和服务费结算标准,通过设定算法对徐某的配送行为进行控制和管理,并将配送时长、客户评价等作为结算服务费的依据。从形式上看,徐某与某科技公司均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徐某按照某科技公司制定的规则接单干活,但认定徐某与某科技公司之间是否符合确立劳动关系的情形,需要查明某科技公司是否对徐某进行了较强程度的劳动管理。从人格从属性看,徐某须遵守某科技公司制定的餐饮外卖平台配送服务规则,其订单完成时间、客户评价等均作为平台结算服务费的依据,但平台对其上线接单时间、接单量均无要求,徐某能够完全自主决定工作时间及工作量,因此,双方之间人格从属性较标准劳动关系有所弱化。从经济从属性看,某科技公司掌握徐某从事网约配送业务所必需的数据信息,制定餐饮外卖平台配送服务费结算标准和办法,徐某通过平台获得收入,双方之间具有一定的经济从属性。从组织从属性看,虽然徐某依托平台从事餐饮外卖配送业务,但某科技公司并未将其纳入平台配送业务组织体系进行管理,未按照传统劳动管理方式要求其承担组织成员义务,因此,双方之间的组织从属性较弱。《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根据平台不同用工形式,在劳动关系情形外,还明确了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的情形及相应基本权益。本案中,某科技公司虽然通过平台对徐某进行一定劳动管理,但其程度不足以认定劳动关系。

案例4外卖配送员孙某案中,某物流公司承包经营某外卖平台配送站点,招聘孙某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双方建立劳动关系。期间,孙某按照某物流公司要求在规定时间、指定区域范围内执行某外卖平台派发的配送任务,某物流公司根据孙某出勤及订单完成情况向其按月支付劳动报酬。一年后,某物流公司委托某商务信息咨询公司对孙某等部分配送员进行管理,某商务信息咨询公司安排孙某注册了名为“某配送服务部”的个体工商户,同时某物流公司与某配送服务部(孙某)订立承包协议,但此后孙某仍然在某外卖平台站点从事配送工作,管理方式未发生变化。从形式上看,某物流公司与某配送服务部(孙某)是平等主体,双方订立民事协议“去劳动关系化”,应按照民事法律调整双方的权利义务,某物流公司有权根据民事协议约定终止双方的承包关系而无需承担劳动法上的义务。但从实质上看,孙某在注册为个体工商户并订立民事协议后,依然按照此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方式工作,接受某物流公司用工管理,双方之间仍存在“管理-从属”关系,即某物流公司对孙某实施劳动管理,孙某向某物流公司提供从属性劳动,双方并未作为法律地位平等的市场主体开展经营活动。某物流公司之前已与孙某签订劳动合同,后通过第三方公司让孙某注册个体工商户,再与之签订民事协议,意图通过否定主体资格、用工合意等,达到否定劳动关系的目的,但改变的只是表面形式,双方关系实质没有改变。从法律角度分析,某物流公司与某配送服务部(孙某)签订的承包协议是以合作之名行劳动用工之实,故而认定某物流公司与某配送服务部(孙某)在订立承包协议后,仍然对孙某实施强从属管理,存在劳动关系。

上述两个案例涉及的都是新业态中网约配送业务场景,劳动者都通过平台接单干活获取收入,劳动者的诉求均为请求确认存在劳动关系。所不同的是,一个劳动者注册了个体工商户,平台搭建了看似平等合作关系的法律形式,但是事实上仍强从属管理;一个劳动者仅是以个人身份在平台干活,实质上是不受平台约束,根据自主意愿进行抢单干活。从处理结果来看,仲裁委员会没有被案件表象以及双方形式上约定的合同误导,而是透过现象看本质,依据实质“管理-从属”关系强弱对劳动关系进行了认定。充分体现了劳动关系认定应当采取事实优先原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等八部门《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指出根据用工事实认定企业和劳动者的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稳定就业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张与平台企业或者用工合作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用工事实和劳动管理程度,依法审慎予以认定。

新就业形态中很多岗位将劳动管理数字化,将传统工作场所的规章制度、指挥命令通过互联网平台与数字技术在虚拟空间中实现,劳动者的从属性是可通过算法控制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劳动学会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专业委员会会长林嘉表示,对于此类用工形态,应主动识别“隐蔽劳动关系”,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而对于工作时间、工作安排、劳动纪律、劳动报酬等方面实施灵活安排的用工形态,则需综合考虑劳动者的工作自主性、工作持续性和市场参与性等因素,认定是否成立劳动关系。由于新业态用工形态、用工模式的差异性,仲裁和司法实践中难以对某一类行业企业、某一职业的用工方式采用“成立或不成立劳动关系”的统一判定结论,而需要依据用工事实对不同用工形态分别进行个案判断,结合个案进行综合考量。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用工关系事关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云账户学习案例背后的法理底层逻辑和案例指导原则,完全认同“事实优先”的劳动关系认定原则。在当前新就业形态相关法律法规有待完善的情况下,必须透过表面形式看经济活动实质,不被经济外在形式所遮蔽,更深入理解法理底层逻辑,科学判断适用法律条目和确定用工关系,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行业辨析|云账户关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应税行为发生地界定的思考
线上灵活就业地点随机多元、灵活分散,容易引发现行法规政策关于应税行为发生地界定的适用边界问题。云账户结合业务实践思考,将劳动者注册地认定为应税行为发生地,既符合现行法规政策要求,又有利于提高税收征管效率,便利劳动者履行缴税义务,护航平台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行业辨析|云账户关于新业态税收适用阶梯化征收方式的思考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适用问题近年来受到广泛关注。云账户理解,当前查账征收符合税收征管政策趋势,必将在更大范围内施行;面对人口规模巨大的中国式现代化的客观需求,核定征收也将长期存在;可以从收入量级、行业特征、核定弹性三个层级思考构建阶梯化、差异化的征收体系价值,提高不同征收方式适用性。
行业辨析丨云账户关于新业态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划分认定的思考
新就业形态下,生活生产边界被打破,“生活即创作”现象日益普遍,生活与生产资料混用更加频繁。现行政策中要素资料属性划分依据的缺失,加大了新业态场景中要素资料属性的区分挑战,影响劳动者成本费用税前扣除。云账户理解,应遵循实质课税原则,以要素资料与生产经营活动间的关联性区分属性,明晰成本费用认定依据,规范税收秩序。
行业辨析|云账户关于灵活就业服务总分包业务模式的思考
顺应数字经济发展趋势,满足新业态各方合规发展需要,灵活就业服务企业落地总分包业务模式,但实践中存在合规风险。从业务底层逻辑看,真实的总分包服务在业务链中拥有控制权和主导权。灵活就业服务企业必须坚守真实性底线,加强业务合规审查,更好发挥总分包业务模式服务新业态持续健康发展的作用,助力人民高质量就业增收。
行业辨析|云账户关于灵活就业服务平台审查代发工资行为的思考
业态蓬勃发展,存在个别企业为逃避缴纳员工社保和个税义务,借助灵活就业服务平台代发工资的违规行为。此类行为隐蔽性强、危害力大。灵活就业服务平台作为新业态重要一环,具备能动合规审查的责任和能力。应守住合规发展底线,前置识别、规避各类代发工资行为。以能动合规配合监管协同治理行业乱象,与各方一道共建清朗行业生态。
行业辨析|云账户关于灵活就业服务平台审查隐匿非经营收入行为的思考
数字经济快速发展,一些不法分子通过转换收入性质隐匿非经营收入,逃避税收。此类违法行为隐蔽性强,灵活就业服务平台负有合规审查责任,通过分析隐匿非经营收入行为模式和特征,进行场景化应对处置,严守业务真实性底线,配合监管部门协同治理违法行为,助力行业合规健康发展。
行业辨析|云账户关于灵活就业服务平台审查资金回流行为的思考
随着我国平台经济快速发展,部分企业为达偷逃税款目的,利用灵活就业服务平台实施资金回流行为。面对涉及人员基数大、分布广泛、金额相对较小、“回流”环节发生在业务链外、隐蔽性高等情况,平台要坚守业务真实合规底线,不断完善审查机制,与监管部门协同打造监管合力。
行业辨析|云账户关于审查拆分收入避税行为边界的思考
数字经济蓬勃发展,一些不法分子借助灵活就业服务平台违规拆分收入、逃避税收,给产业链各方带来涉税风险。此类行为隐蔽性强,识别难度高。灵活就业服务平台肩负合规审查责任,应提高合规审查能力,守住合规发展底线,与各方配合监管部门协同治理行业乱象,助力行业行稳致远。
收入性质界定 | 云账户关于区分我国灵活就业人员经营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边界的现实路径思考
劳务报酬所得和经营所得性质区分一直是灵活就业领域最具争议的话题之一。2种所得边界模糊,既是平台企业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律关系问题,也是效率与公平问题,在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税务总局指导下,找到破题之法。
云账户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第42次检察开放日活动法治宣讲的学习思考(二)
2023年7月3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全国工商联举办民营企业家专场检察开放日活动。最高检经济犯罪检察厅围绕民营企业涉经营类犯罪风险与防范主题作法治宣讲。云账户系列学习案例,理解法理要求,转化为企业合规发展实践。
云账户关于《新就业形态下劳动关系认定的创新研究》的学习思考
《河北法学》2023年第7期刊发《新就业形态下劳动关系认定的创新研究》,剖析了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认定的困境,并从价值理念创新与新时代我国用工关系的治理需求出发,提出解决路径。云账户结合业务实践学习思考。
云账户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第42次检察开放日活动法治宣讲的学习思考
7月3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全国工商联举办民营企业家专场检察开放日活动。最高检第四检察厅(经济犯罪检察厅)厅长围绕民营企业涉经营类犯罪风险与防范主题作法治宣讲,提示企业注重法律合规审查,增强外部刑事犯罪防范意识。
云账户关于《把握数字劳动内涵及特征 规范数字经济发展》的学习思考
《光明日报》2023年2月22日刊发了《把握数字劳动内涵及特征 规范数字经济发展》,文章基于数字劳动内涵及特征,梳理了数字劳动的代表性讨论,并提出加快构建数字经济发展制度体系的建议,云账户学习思考。
云账户关于《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内涵和途径》的学习思考
《中国工业经济》2023年第2期刊发《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内涵和途径》,聚焦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提出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是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内在要求等观点。云账户结合业务实践学习思考。
云账户关于《平台经济:我国经济行稳致远的重要力量》的学习思考
重庆社会科学院主办的《改革》2023年第2期刊发《平台经济:我国经济行稳致远的重要力量》,文章分析了平台经济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机制,阐述了我国平台经济的发展态势、主要挑战和路径选择。云账户对文章深入学习思考。
云账户关于《我国数字经济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制约因素及实现路径》的学习思考
《学习与实践》2023年第2期刊发了《我国数字经济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制约因素及实现路径》,文章总结了我国数字经济治理体系的特征,指出了我国数字经济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制约因素以及实现路径,云账户学习思考。
云账户关于《数字经济时代的区块链金融监管:现状、风险与应对》的学习思考
人民日报社主管、人民论坛杂志社主办期刊《人民论坛·学术前沿》于2022年第18期刊发《数字经济时代的区块链金融监管:现状、风险与应对》,深入探究数字经济时代区块链金融监管的挑战和实现更好发展的有效路径,云账户认真学习。
云账户关于《世界数字经济的发展格局与基本趋势》的学习思考
人民日报社主办的《人民论坛》2023年第6期刊发了《世界数字经济的发展格局与基本趋势》,文章总结了世界数字经济发展格局的主要特征,揭示了全球数字经济的发展趋势,并提出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建议,云账户学习思考。
云账户关于《优化数字经济营商环境的行政法治化之道》的学习思考
《社会科学辑刊》2023年第2期刊发《优化数字经济营商环境的行政法治化之道》,文章提出优化数字经济营商环境的关键在于提高行政法治水平,需要营造公平安全的市场竞争环境等核心观点,云账户结合业务实践学习思考。
云账户关于《数字经济发展的经济法理论因应》的学习思考
《政法论坛》刊发北京大学张守文教授文章《数字经济发展的经济法理论因应》,文章主要从数字经济是否改变经济法基本理论框架、是否适用经济法价值导向、经济法如何规范数字经济运行展开论述,云账户学习思考。
云账户关于《加快提升数字中国建设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解读》的学习思考
《人民邮电报》2023年3月30日刊发《加快提升数字中国建设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解读》,分析数字中国建设的战略背景和挑战、解读核心内容、指出关键要求,云账户对文章深入学习思考。
云账户关于《适应数字经济发展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和体面劳动》的学习思考
中央统战部主管、中华职业教育社主办的《教育与职业》2023年第3期刊发《适应数字经济发展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和体面劳动——面向新时代的我国数字技能开发策略及展望》。云账户结合业务实践深入学习思考。
云账户关于《深入推动数字社会创新发展》的学习思考
《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22年第9期刊发清华大学数据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张小劲《深入推动数字社会创新发展》文章,文章厘清数字社会及数字社会创新概念,提出数字社会发展“五大要素”和“三普”理念。云账户认真学习理解。
云账户关于《新就业形态给青年群体带来的机遇和挑战》的学习思考
《人民论坛》2023年第1期刊发《新就业形态给青年群体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分析了新就业形态给青年群体带来的机遇与影响,并从四个方面提出建议。云账户对文章深入学习思考。
云账户关于《常态化监管下平台经济未来发展方向》的学习思考
平台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中国电信业》刊发《常态化监管下平台经济未来发展方向》,对我国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和未来平台经济发展方向进行研究论述。云账户基于实践,认真学习思考。
云账户关于《数字平台治理的特性及难点》的学习思考
《北京日报》2022年8月15日刊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会长江小涓署名文章《数字平台治理的特性及难点》,梳理数字治理三层含义、平台监管重点,提出行政监管的思考。云账户基于实践认真学习文章。
云账户关于《数字经济发展赋能中国式现代化加速推进》的学习思考
《中国青年报》2023年2月14日刊发了文章《数字经济发展赋能中国式现代化加速推进》,论述了数字经济对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意义,并提出了数字经济加速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四个路径。云账户对文章深入学习思考。
云账户关于《论数字经济的税法调节》的学习思考
云账户认真学习国家税务总局主管、中国税务杂志社主办的《税务研究》2023年第1期刊发的《论数字经济的税法调节》,明晰数据要素客体化、纳入用户价值考量的税法规则重构路径,助力数字税法调节政策治理目标的实现。
云账户关于《发挥平台企业引领作用 促进数字经济加快发展》的学习思考
新华社主办的《瞭望》周刊2023年第2期刊发文章《发挥平台企业引领作用 促进数字经济加快发展》,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探讨了数字经济和平台企业发展路径,云账户基于数字经济领域业务实践,对文章认真学习思考。
云账户关于《中国式现代化、数字经济和共同富裕的内在逻辑》的学习思考
云账户认真学习由吉林省社会科学院主管、主办的期刊《经济纵横》2022年第11期刊发的《中国式现代化、数字经济和共同富裕的内在逻辑》,深入思考数字经济助力共同富裕、推动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有效路径。
云账户关于《平台算法监管的逻辑起点与思路创新》的学习思考
云账户认真学习由重庆社会科学院主管、主办的期刊《改革》2022年第8期刊发的《平台算法监管的逻辑起点与思路创新》,深入思考平台算法存在的监管困境、核心要求及方法路径等,更好指导自身业务实践。
云账户关于《“以数治税”税收征管模式的基本特征、基础逻辑与实现路径》的学习思考
《税务研究》2022年第10期刊发文章《“以数治税”税收征管模式的基本特征、基础逻辑与实现路径》,从“以数治税”税收征管模式所呈现特征入手,提出构建“以数治税”税收征管模式的实现路径,云账户认真学习思考。
云账户关于《平台经济税收监管中区块链技术赋能的法治理路》的学习思考
重庆市委统战部《统一战线学研究》刊发《平台经济税收监管中区块链技术赋能的法治理路》,文章探讨了区块链技术赋能平台经济税收监管的功能定位、理论架构与实操路径。云账户积极探索区块链与税收监管的融合路径。
云账户关于《数字经济视域下包容审慎监管的法治逻辑》的学习思考
《法学研究》2022年第四期刊发了《数字经济视域下包容审慎监管的法治逻辑》,论述数字经济背景下包容审慎监管既是灵活应对数字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的重要举措。云账户认真学习思考。
云账户关于《高质量发展视域下数字经济推进共同富裕的机制与路径》的学习思考
《改革》2022年第8期刊发文章《高质量发展视域下数字经济推进共同富裕的机制与路径》,在总结数字经济特性基础上,探索促进共同富裕的现实路径,云账户认真学习思考。
云账户关于《新就业形态下网络平台就业协同治理研究》的学习思考
《理论学刊》2022年第9期刊发了《新就业形态下网络平台就业协同治理研究》,在总结新就业形态下网络平台协同就业治理难点与成因的基础上,对构建网络平台就业协同治理路径做出科学探讨,云账户认真学习思考。
云账户关于《数字经济赋能乡村振兴:理论机制、制约因素与推进路径》的学习思考
《改革》2022年第5期刊发文章《数字经济赋能乡村振兴:理论机制、制约因素与推进路径》,为推进“三农”领域数字化转型做了科学探讨。云账户结合数字经济业务实践,认真学习思考,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云账户关于《我国构建数字经济税收法律制度的现时难题和优化路径》的学习思考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文章《我国构建数字经济税收法律制度的现时难题和优化路径》,聚焦国内外数字经济税收征管法律制度面临的现状,总结相关理论与实践探索,探讨制度发展趋势,云账户认真学习思考。
云账户关于《全国统一大市场视域下平台经济再定位》的学习思考
云账户认真学习刊发于《当代经济研究》2022年第9期的文章《全国统一大市场视域下平台经济再定位》,明晰平台经济应在经济社会大局中提升站位,深入思考平台经济契合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举措及业务路径。
云账户关于《数字经济的双重就业效应与更高质量就业发展》的学习思考
《新视野》刊发《数字经济的双重就业效应与更高质量就业发展》理论文章,辩证分析了数字经济的双重就业效应,提出了数字经济就业高质量发展的策略与路径。云账户对文章深入学习思考,服务广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更充分就业和更便捷增收。
云账户关于《数字经济背景下的数据治理策略探析》的学习思考
今年,《宏观经济管理》第2期刊发《数字经济背景下的数据治理策略探析》,文章系统分析数据治理中面临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建议,云账户认真学习思考。
云账户关于《大力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学习思考
云账户认真学习国家发改委刊发于《宏观经济管理》2022年第2期的署名文章《大力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明晰发展数字经济的意义和现状,深入领会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8方面举措,积极思考数字经济发展顶层设计。
云账户关于《新时期平台经济所得税监管问题探析》的学习思考
近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主办的《中国注册会计师》2022年第七期刊发《新时期平台经济所得税监管问题探析》,文章分析了平台经营若干税收风险问题,并提出对策。云账户立足业务发展实践,深学细悟文章精髓。
云账户关于《“数字+”就业生态系统演进变迁机理研探》的学习思考
《信息通信技术与政策》2022年第2期刊发《“数字+”就业生态系统演进变迁机理研探》,文章以生态系统视角对“数字+”就业生态系统内涵和运行机理进行研究,结合促就业保民生有机探索,云账户认真学习思考。
云账户关于《“四精”视角下加强平台经济税收管理的思考》的学习思考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课题组撰写文章《“四精”视角下加强平台经济税收管理的思考》,以“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为指引,提出加强平台经济税收管理的可行性建议,云账户认真学习思考。
云账户关于《数字经济时代职业重构与青年职业发展》的学习思考
《改革》刊发《数字经济时代职业重构与青年职业发展》文章,阐述了数字经济对职业重构、青年职业发展的影响,并就进一步优化我国特色职业体系,促进青年职业健康发展提出了政策建议。云账户认真学习思考,服务青年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更高质量就业。
云账户《关于加强零工市场建设 完善求职招聘服务的意见》学习思考
人社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加强零工市场建设 完善求职招聘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2022〕38号),加强零工市场建设,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更好地促进大龄和困难等零工人员实现就业,云账户认真学习思考。
云账户关于《数字经济背景下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价值、难点与对策》的学习思考
《税务研究》刊发《数字经济背景下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价值、难点与对策》理论文章。云账户认真学习税收法定原则,理解数字经济背景下治税工作的矛盾点,研究思考完善法律法规,促进数字经济规范发展的对策措施。
云账户关于《促进共同富裕的税收制度与政策研究》的学习思考
云账户认真学习《财政科学》2022年第1期文章《促进共同富裕的税收制度与政策研究》,明晰我国税收制度现状与短板,探究未来发展趋势,以期通过在数字经济服务领域创新实践,助力共同富裕。
云账户关于《互联网零工经济的税收治理:理论、逻辑与前瞻》的学习思考
《财政研究》刊发《互联网零工经济的税收治理:理论、逻辑与前瞻》理论文章。云账户学习互联网零工经济税收治理的理论与逻辑,把握精准监管、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诚共治等发展方向,服务新业态规范发展。
云账户关于《我国共享经济的理论价值、实践意义与模式创新》的学习思考
《宏观经济管理》刊发《我国共享经济的理论价值、实践意义与模式创新》文章,分析了共享经济模式的特点、理论价值和社会意义,提出了促进我国共享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云账户认真学习思考,发挥共享经济平台优势,服务人民就业增收。
云账户关于《平台经济与税收政策互动机理及其因应对策研究》的学习思考
平台经济与税收政策相辅相成,二者相互促进、相互推动。平台经济需要税收政策的引导和规范,应不断完善现行的税收政策,使之成为现阶段平台经济正向发展的“助推器”。
云账户关于《数字经济的政策解读和发展路径》的学习思考
作为拉动经济发展的新引擎、促进经济增长的新动能,数字经济已经融入社会各行各业。推进数字经济发展是时代所需、大势所趋,应科学谋划、积极应对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风险和挑战。
云账户关于《数字经济的就业创造效应与就业替代效应探究》的学习思考
数字经济深刻影响就业市场的变革,形成影响就业数量的创造效应与替代效应。积极优化政策设计,更好发挥数字经济就业创造效应,防范化解替代效应冲击,有助于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云账户关于《数字经济与共同富裕:基于收入分配的理论分析》的学习思考
收入分配问题是共同富裕的核心。从收入分配视角看,数字经济有助于改善收入分配、兼顾效率与公平,通过采取措施更好实现做大“蛋糕”的同时优化分配,推动共同富裕稳健前行。
云账户打造数字经济新业态标准体系 筑牢高质量发展根基
标准对新业态高质量发展起着基础引领作用。云账户长期参与天津数字经济新业态标准体系建设,从服务政府监管、提升服务质量、提升新业态企业核心竞争力等角度,介绍对于标准体系建设价值的理解,努力在行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中贡献力量。
云账户关于《平台经济治理如何设置红绿灯》的学习思考
《学习时报》刊发《平台经济治理如何设置红绿灯》理论文章,介绍为治理平台经济、服务高质量发展,设置红绿灯的导向与原则。云账户认真学习理解平台经济科学治理发展方向,服务平台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云账户关于《数字经济对我国税制和征管的影响及相关政策建议》的学习思考
《国际税收》刊发《数字经济对我国税制和征管的影响及相关政策建议》理论文章,文章介绍了数字经济税收征管体系改革的前瞻性思考和长期性方案,云账户认真学习理解,以推进数字经济服务创新助力人民就业增收。
云账户关于《数字经济时代与工业经济时代税制的比较分析》的学习分享
《税务研究》刊发文章《数字经济时代与工业经济时代税制的比较分析》,云账户基于业务实践对文章内容深入学习思考,积极践行时代赋予的应尽之责。
云账户关于《最高法副院长贺小荣:保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学习思考
今年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贺小荣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问题接受媒体专访,聚焦劳动关系认定、平台企业算法系统控制、司法案件审判实践等作阐释与解答,云账户认真学习权威观点,分享学习思考。
云账户关于《零工经济的政策适用与税收治理方略》的学习思考
《税务研究》刊发理论文章《零工经济的政策适用与税收治理方略》,对零工经济税收治理提出要求和建议,云账户认真学习理解,将其融入零工经济业务实践。
云账户关于《平台经济税收管理问题研究》的学习思考
《税务研究》刊发专业文章《平台经济税收管理问题研究》,对平台经济税收管理分析透彻,所提建议务实、新颖,云账户基于业务实践,对文章内容深入了学习和思考。
风控赋能 推动零工经济服务领域健康发展
云账户持续深化风控体系建设,以风控实践把牢业务真实性底线,以推进法治化进程提升行业整体风控水平,促进零工经济行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数字经济产业持续引领零工经济生态发展
“十四五”期间,我国数字经济产业将在党的领导下不断做强做优做大,以平台企业为重心的数字经济产业将持续主导零工经济生态的构建与发展,云账户立足服务定位,促进提升零工经济服务模式对数字经济产业的价值创造。
云账户关于零工经济服务一地经营与多地经营的思考
发展才是目的,合规才能发展。一地经营还是多地经营,都要“打铁自身硬”,着力提升自身风控能力、风控成效,才能真正提升应对风险“免疫力”,才能打造业务经营的“护身符”。
云账户关于零工经济服务常见办税方式的学习思考
“约定办理”和“受托办理”仅体现零工经济服务平台在办税流程中的定位不同,两种办税方式都能够提升办税便利性,满足政府监管需求,促进税收应纳尽纳。
云账户对《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学习理解
《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出台,让云账户更加坚定践行“人民至上”,努力赢得客户支持和信任,集中力量探索推动法律法规不断前进,为零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探索化解零工经济保险保障服务相关风险
面对风险,云账户发挥资源集聚优势,努力做好保险保障服务,与平台企业共担责任,以自身努力推动问题解决,助力平台企业行稳致远。
零工经济CtoB和CtoBtoB模式的对比与选择
共建共治、共生共长,寻求多元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合力推动行业健康持续发展,保障最广大人民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这是零工经济CtoBtoB模式价值所在。
零工经济服务模式如何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合规
上市公司对零工经济商业模式合规性有较高要求。在零工经济服务行业“强者恒强”的竞争格局下,真实的业务场景、过硬的风控能力、规范化法治化的发展环境助力行业行稳致远。
个体工商户个税完税证明“纳税人识别号”的显示差异性和实质统一性分析
进入新发展阶段,数字化赋能零工经济深度融入各领域,更多专业水平高的灵活就业人员注册个体工商户,探析其个税完税证明中纳税人识别号的显示差异与实质统一,是理解纳税人识别号制度及信息管税政策工具的重要路径。
零工经济劳动者的个别化开放性保障思考
个别化开放性保障模式以行业为主体,能够设计出更有针对性的劳动保障权益路径,核心是实现多方主体协同共治。
因时而变 劳动基准护航新就业形态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底线保障问题引发强烈的社会关注,新时代需要建立完善劳动基准,将新就业形态纳入调整范畴,发挥应有的强制性法律效力。
创设第三类劳动者的制度构想
2亿灵活就业群体的生存状态日益牵动全国人民的心,补齐法律短板,结束零工经济劳动者因身份模糊而权益缺失的需求迫在眉睫,创设第三类劳动者身份制度是一条路径。
化解零工经济从业者身份定性困境的法律进路
分而治之,兼顾公平与效率,突破化解零工经济从业者身份定性瓶颈,促进保护零工经济从业者权益与促进零工经济蓬勃发展平衡,彰显中国之治。
零工经济从业者法律身份定性之域外探索
欧美等国在消除零工经济从业者身份的模糊性上进行的成功或失败的实践探索,可作为我们推动零工经济领域形成中国之治的有益参考。
零工经济从业者法律身份定性之司法实证考
零工经济发展亟待解决法律关系立场分歧,在标准和适用上,回归劳动法保护弱者的宗旨和更为复杂多元的考量逐步走向司法裁判视野,从保守走向开明。
零工经济从业者法律身份定性的立法探索与政策演进
当前,零工经济领域的立法探索、政策演进正不断深入触达从业者身份定性的内部矛盾,初步形成较为系统的矛盾解决方案,引领行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零工经济劳动者法律身份定性之困
加强对新产业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法律规范,已经被提上国家工作的重要议程,未来包含零工经济劳动者法律身份定性的众多法律规范必将越来越完善。
我国商个人的法治现状与发展方向探索
探索运用现代化方式构建适配零工经济的商个人法律制度体系,尊重商个人经营权的基础上保障更广泛人群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助力民生保障。
“新个体”脱颖而出 美好生活未来可期
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新一代通过平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突破空间限制,依托共享平台,在更大范围带给人们美好生活的全新体验。
探索新发展格局下适配零工经济的顶层设计
零工经济成为新发展格局中的重要生产关系,要推动兼顾适配性和有效性的顶层制度改革,在厘清权利与责任中实现效率和公平的统一。
灵活就业备受关注 云账户如何看、怎么做
灵活就业规模迅速扩大的同时,也面临“成长的烦恼”,外界不乏质疑声音。云账户对灵活就业政策热、行业热有着自己的观察和思考。
国考之年 云账户这样“答卷”
主动请缨结对帮扶12个挂牌督战贫困村,做好共享经济服务主业,帮助贫困地区劳动者拓宽就业渠道,高效灵活就业,保障脱贫不返贫。
共享经济行业个人生产经营活动的云账户定义
云账户以业务实践为基础,持续完善业内个人生产经营活动定义,让那些努力奔跑的追梦人享受国家的政策红利、更好地受到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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